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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PID 组织架构
公共信息异议申诉机制
申请人如遇到以下情形,有权向 PT SUCOFINDO PPID 上级主管(公司秘书处主管 / Head of Corporate Secretary Division)提出书面异议申诉:
合法申诉理由 (Grounds for Filing an Objection):
依据 KIP 法律第 17 条不当拒绝公共信息申请。
未按 KIP 法律第 9 条规定提供定期公开信息。
信息申请未获得及时或妥善回应。
未按照申请要求提供相应信息。
公共信息交付超出法定规定时限。
收取不合理或不合规的费用。
所提供的信息存在误导性或不准确。
申诉程序与期限规定:
申诉提交期限: 申诉须在发现异议事由或收到拒绝通知之日起 30 (三十) 个工作日 内提出。
受理部门: 书面申诉须提交至 PPID 上级主管,即 PT SUCOFINDO 公司秘书处主管 (Head of Corporate Secretary Division)。
官方答复周期: PPID 上级主管将在正式收到书面申诉之日起 30 (三十) 个工作日 内给出官方书面答复。


